福州学生街周边零星旧改项目搬迁:全部现房安置、不实行货币补偿!( 四 )

3、安置房内部未设隔墙、未配置洁具的 , 以标准户型为基数 , 给予80元/平方米的内部隔墙及卫生洁具补助 。

4、被抢险搬迁房屋确权面积×被抢险搬迁房屋补偿均价的补偿总金额除以安置房对接价所得面积不计层次差价 , 其余面积按五层为0、向下一层每层递减1%、向上一层每层递增1%计算层次差价 , 每层增减的幅度不超过50元/平方米 。 若安置房产权面积小于协议面积 , 不足部分应按对接价的1.1倍补偿被搬迁人;若安置房产权面积大于协议面积 , 超出部分被搬迁人应按对接价的0.9倍补交购房款 。

十、补助

1、被搬迁人或其直系亲属为五保户、低保户、孤寡老人的 , 给予每户3万元的装修补助 。

2、住宅产权面积小于45平方米且被搬迁人在本市范围内无其他房屋(含商品房、二手房) , 在签约期限内搬迁的 , 经权利人具结并经村(社区)、镇(街道)确认及公示无异议后 , 按45平方米予以补偿安置 , 补足部分补偿计价方式:补足部分面积×(被抢险搬迁房屋补偿均价18478-1500)元/㎡ 。 2006年7月24日后对房屋进行产权分析 , 致使产权面积少于45平方米的不适用本规定 。

3、住宅搬迁补助费为15元/平方米 , 搬迁补助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 。

4、临时安置补助按被抢险搬迁房屋的确权面积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 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15元 。

5、电话补助费58元/户 , 有线电视补助费50元/户 , 宽带网络迁移补助费108元/户 , 管道煤气补助费3140元/户 。

十一、超出签约期限搬迁的处理办法

1、凡超过签约期限搬迁的 , 不享受以上规定的一切奖励及优惠政策 , 坚决杜绝超期限搬迁反而多得利的现象发生 。

2、产权人或住户拒绝协商搬迁 , 属地政府可发布强制搬迁公告 , 先行将住户搬迁至安置房 , 以确保人民群众居住安全 。

3、故意扰乱工作程序、煽动闹事、妨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的 , 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 ,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十二、房屋搬迁程序

1、凡属国有公房的被搬迁人 , 应先向公房管理部门办理退租手续 。

2、由房屋搬迁实施单位将国有房产租赁凭证记载的房屋面积、房屋结构、房屋成新率等交由被搬迁人核对 , 在核对无误情况下按规定时间及时回执 。

3、被搬迁人在搬迁时应向水、电、煤气部门交清费用 , 属相关部门安装总表 , 不得私自拆除、更换 , 应由相关部门统一拆除 , 否则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

4、被搬迁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签订协议且搬迁完毕 , 并办好封房移交手续 , 具体事宜由房屋搬迁实施单位另行通知 。

5、被搬迁人在签订协议时 , 应提交公房租赁凭证、房屋产权证件、建筑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闭路电视缴费发票、电话话费清单等原件 , 并随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和印章 。

十三、本方案未明确事项 , 按国务院及省、市的相关法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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