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案说法——征地案件中行政机关内部批复行为的可诉性

举案说法——征地案件中行政机关内部批复行为的可诉性

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 , 下级行政机关为了顺利拆迁 , 都会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批准其作出的拆迁方案 。 一般来说 , 上级行政机关会以批复的方式同意下级机关作出的方案 , 并且在批复中要求下级机关按照获批的方案抓紧实施 。 如果我们此时对该批复行为提起诉讼 , 人民法院常常会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为由 , 认为行政机关内部的批复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 对我们的诉求不予立案 。

今天 , 我们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发布的一则指导案例 , 来说说征地拆迁过程中行政机关批复行为的可诉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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