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紧张/总监离职…这些弃标理由是谎言还是事实!( 七 )

3家企业的弃标行为 , 严重影响工程正常建设和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 根据相关规定 , 对3家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 并清理出备选承包商库 , 两年内不得参与重庆市黔江区内任何国有投资项目的相应业务 。

04、中标人弃标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无正当理由不允许放弃中标 , 如由于国家政策变动、社会骚乱、地震洪灾等原因 , 导致中标人不得不弃标的 , 中标人不承担责任 。 随意弃标的后果也是很严重的 。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 中标通知发出后 , 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 , 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 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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