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在朋友圈推广 被判违反带货合同( 二 )


法院判决
主播返还合同款并支付违约金
最终 , 朝阳法院结合双方合同履行情况作出一审判决 , 判令被告雷火公司向原告创品公司返还合同款13万余元 , 同时支付违约金15万元 。 判决作出后 , 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
据悉 , 此案系北京市首例涉及“私域流量”的案件 。 主审法官程立武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 “私域流量”及“公域流量”两个概念是随着互联网经济、流量经济的迅猛发展而出现的新概念 , 对于私域流量与公域流量的区别 , 因尚无权威的定义 , 法院难以给出准确的概念界定和特征对比 。
法院结合此案件实际情况及社会公众的普遍认知 , 对所涉具体公域流量即抖音直播平台和具体私域流量即微信群及微信朋友圈的区别进行了论述 。 主审法官同时提醒大家 , 私域流量和公域流量各有特点且区别明显 , 互联网公司或个人在签约、履约过程中 , 应对使用何种公域流量、是否可以使用私域流量进行明确约定并严格执行 , 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
文/本报采访人员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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