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案件中 , 朱宸慧、林珊珊之所以在上海市等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 就是为了享受以上两项优惠 。 这一点 , 是以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绝对享受不到的 。
直播带货 , 谁要发票啊?!
雪梨和林珊珊的情况不是个例 , 接下来 , 可能还会有一些类似的主播逃避税案件披露 。
此次税务部门公告中提到 , 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 , 还发现其他个别网络主播在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自查自纠不到位 , 存在涉嫌偷逃税行为 , 正由属地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稽查 。
实际上 , 逃避税问题在直播行业普遍存在 。 直播行业资金流向复杂 , 尤其直播带货方向 , 涉及品牌方、主播、直播平台、经纪公司 , 以及其他的中间方 , 涉及多方合作 。
主播和平台或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不同 , 比如与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以个人名义与平台合作、以工作室名义与机构合作 , 收入性质就不同 , 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增值税时的适用税率就不同 。
此外 , 每一场直播结束后结算的GMV也可能会存在数据注水、商品真实销售价格、尾款支付率、退货率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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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告诉新浪科技 , 网络主播所涉法律关系复杂 , 其收入来源多元化 , 可能包括打赏收入、来自平台或经纪公司的分成收入、劳动报酬收入 , 广告收入、线下商业演出收入等 , 导致信息不透明 , 增加了税收监管的难度 。
王阳也提到 , 直播行业避税问题比较严重的主要原因是直播卖货的对象是最终的销售者 , 也就是说是个to C端的行业 , 消费者一般都不会说要发票的 , 没人在直播间买了东西还要开张发票的 。 这种情况下客观上为直播卖家逃税提供了条件 。 当然 , 直播行业目前非常火热 , 金额大 , 直播卖家也有逃税的动机 。
总之 , 直播行业的复杂性 , 让直播带货行业从主播到商家到平台各个环节规范化监管难度加大 。
不过 , 今年来 , 国家也在进一步收紧对于利用“税收洼地”避税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 , 今年3月《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就提出 , 严查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关联交易”等方式逃避税行为 。
中娱智库创始人兼首席分析师高东旭表示 , 这次(朱宸慧、林珊珊的)处罚事件 , 对于直播MCN公司、直播平台以及主播都是一个震动 , 电商直播以及其他直播形式的税务合规已经上升到议事日程 。 同时会促进相关部门会出台详细的法律法规规范直播打赏、直播带货等行为 , 以及相关收入进行税收认定的细则 。
目前来说 , 网络直播行业已经逐渐成熟 , 更加规范 , 分工更加明确 , 平台竞争也更加激烈 , 主播成为网红的门槛已经提升很多 , 不断有MCN公司倒闭 , 直播行业暴利时代已经过 , 进入到精细化运营阶段 。
“直播行业的规范是个大话题 , 细分领域比较多 , 仅从电商直播领域来看 , 需要平台、主播、MCN公司、行业主管部门、媒体及社会的共同努力 , 从规则和政策制定、主播素质提升和自律、MCN公司良性竞争、行业主管部门加大政策完善及违法违规处罚力度、社会监督等等方面共同携手 。 ”高东旭提到 。
是否能再次复出成迷
此次处罚 , 无疑带给雪梨、林珊珊两位主播和其背后的机构宸帆电商沉重的打击 。
一方面是合计9000万多的巨额罚款 , 更大的代价还在于雪梨、林珊珊的个人发展 , 以及公司的后续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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