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8)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 , 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 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9)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1)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 , 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
表决结果:同意9票 , 弃权0票 , 反对0票 。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913.57万元(含本数) ,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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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 ,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 先行投入部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 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 , 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
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 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
表决结果:同意9票 , 弃权0票 , 反对0票 。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股份质押的担保方式 ,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将其合法拥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作为质押资产进行质押担保 。 担保范围为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债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 , 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 , 以保障本次可转债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
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或者购买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即视同认可并接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 , 授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质权人代理人代为行使担保权益 。
表决结果:同意3票 , 弃权0票 , 反对0票 。
关联董事谢百军、谢迅、汪爱民、刘景越、张世宏、翁郑龙回避表决 。
(十九)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 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
表决结果:同意9票 , 弃权0票 , 反对0票 。
(二十)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公司聘请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 双方将就受托管理相关事宜签订受托管理协议 。
表决结果:同意9票 , 弃权0票 , 反对0票 。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
表决结果:同意9票 , 弃权0票 , 反对0票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 , 公司编制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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