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十 )


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在2021年3月11日签署了跨境融资贷业务合同 , 合同编号sxsz202112220001 , 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壹佰万元整 , 期限一年 。 该贷款以公司拥有的位于嵊州市罗东路46,660.00平方米的土地及22,696.35平方米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19)嵊州市不动产权第0052843号)作为抵押 , 抵押合同为双方于2019年7月15日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sxsz201992500034) 。
因2020年11月24日公司名称从“浙江新中港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不动产权证需相应更名 。 更名工作于2021年10月13日完成:“浙(2019)嵊州市不动产权第0052843号”变更为“浙(2021)嵊州市不动产权第0038488号”;“浙(2019)嵊州市不动产权第0054976号”变更为“浙(2021)嵊州市不动产权第0038487号” , 证载土地及房产面积不变 。 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及公司承诺 , 上述土地及房产所有权需继续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 。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本 , 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 。
表决结果:同意9票 , 弃权0票 , 反对0票 。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绍兴嵊州支行申请1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 ,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申请办理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 , 担保方式为信用 , 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兑/保贴、国际/国内保函、海关税费支付担保、法人账户透支、衍生交易、黄金租赁等一种或多种授信业务 , 金额可滚动使用 , 授信期间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日止 。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 , 公司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向招行提出额度使用申请 , 实际融资金额、融资期限、业务品种等业务要素由双方签署的具体业务文本或银行确认的业务凭证确定 。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 , 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信期结束之日止有效 。
表决结果:同意9票 , 弃权0票 , 反对0票 。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 拟在公司原经营范围中增加“生产、销售:压缩空气 , 批发、零售:煤炭(除储存)” , 并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的内容进行修订 。 因公司增加经营范围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
表决结果:同意9票 , 弃权0票 , 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现提请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表决结果:同意9票 , 弃权0票 , 反对0票 。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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