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卖掉儿子房子事后反悔违约 法院认定合同有效( 四 )
市一中院经审理认为 , 签订合同时 , 老赵持有小赵的委托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房屋产权证原件等材料 , 足以使小王信任其是有权代理 。 小王委托专业的中介机构为其购房提供居间服务 , 在老赵能够提供委托书、涉案房屋产权证原件等材料以及中介机构对小赵和老赵的身份予以核实的前提下 , 基于老赵与小赵的父子关系 , 信任老赵具有代理权 , 与老赵签订了涉案房屋的买卖合同 , 是善意无过失 。 故老赵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
据此 , 市一中院判决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北京晨报采访人员 黄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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