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事件起始原因 孟晚舟的事件原因( 三 )




比如美国和加拿大之间有引渡条约,你在美国犯罪了,但人在加拿大,你的行为必须要放在加拿大也算是犯罪(虽然罪行未必要一模一样),才能被引渡到美国受审 。


这就是「双重犯罪」的原则 。


对于孟晚舟案件来说,核心点在于:


假设孟晚舟确实向汇丰银行做了虚假承诺(裁决书上写必须先假设这事儿是真的),那么这种行为在加拿大的法律体系下,算不算「欺诈」 。


也就是说,孟晚舟案适不适用于「双重犯罪」原则 。


3、孟晚舟团队的立场


孟晚舟团队的立场是:即使孟晚舟向汇丰银行做了「虚假承诺」,这种行为放到加拿大也不是欺诈 。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加拿大并没有制裁伊朗的规定,这个规定只有美国有 。


即使汇丰银行给华为发放贷款,这在加拿大也是合法的,汇丰并不会因此受到惩罚 。


在加拿大,「欺诈」罪名的成立要有两个前提:


1、已经知道某类行为是法律禁止的 。
2、已经知道这种被法律禁止的行为可能导致损害的后果 。


既然汇丰不会受到惩罚,那么,即使孟晚舟「虚假承诺」是事实,但没有造成损害,也就不构成欺诈罪 。
至少在加拿大如此 。


所以美国指控孟晚舟涉嫌欺诈,这个指控的前提是:
美国有制裁伊朗的方案 。


加拿大没有这个前提,前提不存在,之后的一系列行为自然不构成违法 。


4、控方(美方)的立场


在我看这份裁决书的过程中,我深刻意识到这一场精英之间的博弈 。


美方丝毫没提华为违反了美国对于伊朗的制裁,因为他们知道这种制裁只有在美国才有,加拿大没有 。


他们拎出来了一个点:


孟晚舟的行为不是违反美国的相关制裁,而是为了获得贷款而欺骗了一家银行 。


指的是,孟晚舟为了帮华为从汇丰银行获得15亿的贷款,隐瞒了华为与Skycom之间的关系,导致汇丰陷入到违反美国制裁伊朗的法律这一风险上来 。


这一招很聪明,把火力集中到作「虚假陈述」上,虽然他们没有任何证据 。
他们的意图是,只要这个行为在加拿大也是犯罪,就可以把孟晚舟引渡到美国受审,先引渡过去再说 。


这一指控的第一条依据是:


即使不考虑美国有制裁伊朗的法律,孟晚舟对汇丰银行做了虚假陈述,也就是隐瞒了华为和Skycom之间的关系,还是会让汇丰银行陷入风险 。


这很扯淡,我不是专业法学学生,也能知道很扯淡 。
如果没有你美国的制裁条款,这件事情在事实上怎么会给汇丰银行造成风险呢?


指控的第二条依据是:


美国对于伊朗的制裁是事实上存在的,不可否认,是组成孟晚舟案不可剥离的部分 。
所以在进行双重犯罪分析时,应当把美国的制裁作为背景考虑其中 。


你不能彻底剥离美国对伊朗存在制裁这个事实,单纯去分析行为,这是在蓄意破坏引渡条约 。


5、法官的立场


结果你们应该都知道了 。
加拿大的法官并未支持孟晚舟的团队 。


法官先是驳斥了美方进行指控的第一条依据,如果不考虑美国制裁伊朗的规定,孟晚舟的行为不会让汇丰银行受到必然的损害 。


孟晚舟事件起始原因 孟晚舟的事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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