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贷”陷阱!房租贷、培训贷、医美贷……总有一款适合你?!( 三 )

根据其披露的交易数据显示 , 目前鑫聚财累计借贷金额达到10.24亿元 , 累计借贷笔数为5488笔 , 借贷余额为1505.7万元 。 累计出借人达到17262人 , 逾期金额0元 , 逾期笔数0笔 。 其官网上的“智投产品”“散标产品”均无新标出现 。 \r\n但至记者发稿时 , 鑫聚财官网已无法打开 。 \r\n每经记者注意到 , 此类利用租客或业主的个人信用去进行借贷的长租公寓事件并不少 , 此前也有媒体报道长租公寓利用“租金贷”的方式 , 在与租客进行签约时 , 以模糊的方式诱使租客与该企业合作的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约 。 一般由该金融机构替租客支付全年房租 , 租客向该金融机构按月还清租房贷款 , 相应的贷款利息一般由长租公寓企业代为支付 。 \r\n但在此次事件中 , 与公寓合作的金融机构签署贷款合约的人却变成了业主方 。 \r\n那么 , 张先生所遭遇的这起事件中 , 债务方究竟是谁呢?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上海文飞永律师事务所律师高飞 。 \r\n律师认为 , 如果《居间服务协议》中没有提及源涞公司将租金支付给鑫聚财充当还款的意思表示 , 则业主依然需承担还款义务 , 此时业主可通过向源涞公司追责补偿;反之 , 业主则无需承担还款义务 。 \r\n由于目前的《居间服务协议》约定“源涞公司需要对业主签署的《借款协议》中的全部债务履行偿付义务” , 目前来看 , 应当由源涞公司承担还款义务 。 \r\n而目前业主面临“能否收回房屋”这一尴尬境地 , 律师高飞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 业主不能直接收回出租房屋 。 \r\n高飞认为 , 业主对房屋拥有所有权 , 所有权为对世权;其将房屋出租给源涞公司后 , 与源涞公司产生合同债权 , 源涞公司基于已存在的合同基础进行转租(通常明确享有转租权) , 使得源涞公司转租合同合法有效 。 源涞公司与租客建立了合同关系 , 产生合同之债 , 而合同债权为相对权 , 通常不能对抗第三人 。 参考物权效力优先原则 , 租客享有的承租使用权为合同债权赋予的 , 原则上租客享有的合同债权不能对抗该房屋所有权人 。 \r\n因此 , 当业主与原来公司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后 , 则可以通过主张物权的形式向租客收回房屋 。 \r\n律师对目前业主可能遇到的情况进行了分析 。 \r\n其一 , 目前来看 , 业主与源涞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虽未到期 , 但业主亦未收到租金 , 视履行时间判断是否构成实际违约 , 若源涞公司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拒绝支付租金 , 业主可根据《合同法》第227条以及94条第三款的规定要求源涞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 合理期限内不支付的 , 业主可以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 。 租赁合同解除后 , 业主有权收回标的房屋 。 \r\n其二 , 若源涞公司明确表示已无力支付业主第三年租金 , 且与“鑫聚财”停止合作 , 业主方将不能通过任何形式拿到租金 , 则源涞公司已经构成预期违约 。 业主可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合同 。 租赁合同解除后 , 业主有权收回标的房屋 。 \r\n培训贷|快快乐乐进去面试 , 悲悲切切负债出来!他们被洗脑借的“培训贷” , 背后是持牌小贷机构\r\n原本希望在上海找一份“好一点”的工作 , 却背上了两万多的贷款 , 工作也没着落 , 今年6月份毕业的杨文(化名)遭遇了一家培训机构的“面试陷阱” 。 \r\n和杨文同样遭遇的人不在少数 , 他们被培训机构以招聘为由骗去面试自己并不擅长的岗位 , 又被机构以“工资可观”“包找工作”等说辞百般游说 , 最终参与了机构提供的所谓技能培训 。 \r\n记者调查发现 , 这些技能培训时间较短 , 但往往价格不菲 , 且培训机构资质存疑 。 与此同时 , 培训机构借助分期贷款诱导刚毕业的大学生参加高价培训 , 美其名曰“助学分期” , 看似还款压力不大 , 年化利率实则超过16% 。 \r\n以面试为由诱导应聘者贷款培训\r\n“我在网上投了简历之后 , 有一家公司的人事打电话找我去面试电商运营的岗位 。 ”杨文告诉记者 , 尽管没有主动向这家名为图播零的公司投递简历 , 但急着找工作的他还是去参加了面试 。 \r\n“第一天面试的内容就是聊工作内容 。 ”杨文说道 , “他们让我第二天带上银行卡身份证再去公司 , 我还以为是入职 。 但实际上第二天是要求参加培训 , 他们说会帮我们找工作 , 工资会有多高 , 工作前景有多好 。 ”杨文坦承 , 自己当时被“洗脑”了 , 同意参加培训 , 并办理了21580元的培训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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