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揭秘! “以拆违促拆迁”的7大手段!( 二 )

众所周知 , “以拆违促拆迁”和本次被央视报道的秦岭北麓别墅违建拆除完全不是一码事儿 。 后者是赤裸裸地土地违法查处 , 前者则是一种变相的逼签行径 , 完全是行政目的不当所产下的怪胎 。 当被征收人在征收项目中因对补偿安置不满意而不愿签订补偿协议时 , 征收方就极有可能使出这一招数来 , 直接将被征收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 , 进而威胁“拆除不补” , 迫使被征收人在不公平、不合理的补偿协议上签字 。 这种“以拆违之名行拆迁之实”的做法无疑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 , 也应当为行政法治所不容 。 简单粗暴地认为“凡是违建就都该拆” , 不是法治思维 , 更会给“以拆违促拆迁”这类行径的滋生创造土壤 。

手段一:将历史遗留原因导致的无证房屋一律认定为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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