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揭秘! “以拆违促拆迁”的7大手段!( 四 )

一些地方政府“事儿难办”的现象影响到了被征收人房屋的及时确权 。 申请已经交上去很久了 , 也经历了村、镇的层层审批 , 到了县一级却迟迟没了回音 。 结果就在证还未办下来的时候 , 征收项目启动了 , 老百姓的无证房屋被威胁要以违建处置而不予补偿 。 事实上 , 这种情况的本质是地方政府的不作为和消极懈怠 , 并非普通老百姓的过错 。 如果在征收项目的认定环节中发现老百姓的房屋既未违法用地又未违反乡、村庄规划 , 更未违反当地建房的具体要求 , 那么这样的房屋理应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并给予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 。 更有甚者 , 还有一些地方出现了用“撤证”手段来让被征收人本来有证的建筑沦为无证 , 进而进行逼签、压价的行为 , 这就更是丧失正当性的卑劣做法了 。

手段三: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到处乱贴 , 剥夺被征收人救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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