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调整退休人员统一职工医保卡划入政策,看看你有多少( 三 )


参保人员因病情急、危,就近在我市非定点的医疗机构救治,应在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入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待出院结算后一个月内,凭住院相关单据到市医疗保障局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科报销 。
二、住院待遇
【新疆将调整退休人员统一职工医保卡划入政策,看看你有多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规定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0元 。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标准以上的部分按“分级计算,累计支付”的原则支付 。超过100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支付限额为22万元,支付比例为90% 。
报销标准如下表:
医疗机构等级首次起付线单次起付线列入医保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个人自付比例在职退休在职退休三级医疗机构900元500元10万以下85%90%15%10%二级医疗机构400元200元10万以下90%95%10%5%一级医疗机构200元100元10万以下95%95%5%5%说明:列入医保范围的医疗费用=甲类药品+乙类药品×95%+(准予支付诊疗项目+部分支付诊疗项目)×85%+部分支付诊疗项目×80%(一次性材料)+服务设施;
统筹基金支付金额=(列入医保范围医疗费用-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1.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起付线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有的参保人员年度内交过一次起付线了,下次住院还要交?
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起付线,俗称“门槛费”,是“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的起付标准 。按照“医保基金与参保个人共同负担住院医疗费”的原则,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三大目录”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自己要先承担一部分后,医保基金才按规定比例报销 。这个由个人先承担的住院医疗费数额标准,就是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的“起付线” 。
住院起付线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等级不同,标准也不一样 。即一个自然年度内(每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跨年度住院治疗的,以入院时间为准),在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住院,首次住院起付线分别为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900元,自第二次住院及以后入院,每次住院都需按单次标准收取住院起付线 。单次起付线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200元,三级医疗机构500元 。
例:某退休人员,2019年度第1次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第2次在三级医院住院,第3次在一级医院住院,起付线收取标准如下:
第1次、第3次属于在不同等级的医院首次住院,分次收取起付线900元和200元,第2次住院属于同等级(三级医疗机构)的再次住院,应按单次收取500元的起付线 。
2.“三大目录”报销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是指自治区《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简称“三大目录”) 。超出三大目录范围的项目,称为丙类自费项目,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 。
“三大目录”各项目列入医保范围的比例见下表:
列入医保范围个人先行自付甲类药100%0乙类药95%5%准予支付诊疗项目100%0部分支付诊疗项目85%(一次性材料)15%(500元以上高价材料20%)服务设施费用100%0注:服务设施项目中床位费、采暖费等在目录价格标准内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支付,超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床位费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20元/天;二级医疗机构17元/天;一级医疗机构14元/天,采暖费标准为2元/天(限新疆采暖期内) 。
三、大额医疗补助险是如何缴纳的,如何享受大额医疗补助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基数的0.5%缴纳大额医疗补助险;已退休实行社会化发放养老金的人员,每月按本人养老金的0.5%缴纳大额医疗补助金,缴费金额从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中扣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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