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调整退休人员统一职工医保卡划入政策,看看你有多少( 四 )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当年累计列入医保范围的费用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100000元)的部分,可享受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待遇 。大额医疗补助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2万元 。列入医保范围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
四、什么是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哪些人群可以享受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是否缴费?
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是指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经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后,超过大额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基金按比例给予支付的制度 。已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可享受城镇职工大病保险 。只要正常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就可享受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不再另行缴费 。
五、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的具体报销政策是怎样的?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其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后,超过大额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承担95%,个人承担5% 。城镇职工大病保险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自2017年1月1日执行 。
六、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补充办法的具体报销政策是怎样的?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补充办法参保人员在一个统筹年度内,按以下规定报销:(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统筹),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补充办法按以下规定支付: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2.8万元以上部分,由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补充办法给予支付,其中:2.8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50%支付;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60%支付;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70%支付 。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补充办法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自2018年1月1日执行 。
七、如何享受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及大病补充办法待遇?
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实行一单结算,即与基本医疗保险一同结算,按比例报销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
八、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与单位参保人员有什么不同?
(一)灵活就业人员不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基本医疗统筹基金 。原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建立过个人帐户的,个人帐户予以保留,结存额可以继续使用 。
(二)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缴费中断超过3个月的存在等待期 。在等待期内根据连续缴费期的不同,按规定享受一定比例的报销待遇 。
(三)灵活就业人员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满最低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已达到退休年龄,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满最低年限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继续按月缴费,享受在职人员医疗待遇;也可选择按本人退休时乌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一次性补足剩余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
九、患有特殊慢性病的人员该如何申请办理《门诊慢性病治疗登记簿》?
(一)申办:参保人员患病确需门诊慢性病治疗的,到具有特殊慢性病诊断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领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慢性病诊断报告单》(以下简称《报告单》),由指定的专科医师填写并进行治疗诊断,科室主任审核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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