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调整退休人员统一职工医保卡划入政策,看看你有多少

2021年12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115号),其中一项重要政策变动,就是从今年启动个人账户改革,明年1月开始统一和调整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医保卡划入政策 。
也就是说,明年1月起,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医保卡划入标准全自治区执行统一政策,而各地原来的医保卡划入政策将被统一的新政所取代 。

新疆将调整退休人员统一职工医保卡划入政策,看看你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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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保卡即将统一的划入新政,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与退休人员是不同的 。
在职职工医保卡划入新标准统一为本人医保缴费基数的2%,即为个人在单位缴纳的全部医保费,而之前职工从单位缴纳的医保费中按年龄段划入到个人账户的部分将全部调整划入到医保统筹账户,不再划入个人医保卡 。也就是说,划入政策全自治区一样,但具体到职工个人的划入标准是有所不同的 。
按照单位缴费费率与个人缴费率之和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卡划入新标准统一为本人医保缴费基数的2%划入,只按照单位缴费费率缴费的,因为没有建立个人账户,所以缴费期间无钱划入医保卡 。由于灵活就业人员大多数都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费,因此新政后划入到医保卡的钱大多数人都是一样的 。
退休人员医保卡按2022年度各地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划入 。也就是说,新政后每月划入到退休人员医保卡的钱,全自治区政策统一标准各地不同,但一个地区则是统一标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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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新政还扩展了个人医保卡的使用范围,医保卡既可用于支付本人在定点医院门诊或住院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还可以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也可用于本人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的费用,以及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费用 。
总之,本次新疆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医保卡政策调整,虽说医保卡划入的钱有所减少,但这个减少的钱转移到统筹账户后,之前普通门诊不能报销的,现在就可以由统筹账户直接报销了,同步还明确和扩展了医保卡的使用范围 。
1、新疆调整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保划入待遇有啥影响?
根据新疆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到2022年年底之前,将将实施对医保个人账户划入等方面的待遇的改革 。这就意味着新疆的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医保划入待遇等方面也将做调整,届时,不再是按照老标准来划入医保个人账户了 。在此之前,会有一个过渡期,还是按照老标准来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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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看看新疆在医保划入待遇方面的新老标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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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到,新疆的在职人员,以乌鲁木齐为例,在过去个人缴纳的2%的医保费用,全部划入到个人医保账户 。另外,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按照不同年龄,来划入不同的比例 。
整体上来看,30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照3%的比例划入个人账户;31岁至45岁的在职职工,按照3.5%的比例划入个人账户;46岁以上的在职职工,按照4%的比例划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以本人养老金为基数,按4.5%的比例划入个人账户 。返款标准还是比较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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