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要为虚拟人可能引发的一些法律问题做好准备 。 与虚拟人相关的法律问题可能有很多 , 从现在看 , 比较值得关注的可能有三个方面:
一是肖像权问题 。 在很多虚拟人的设计中 , 都或多或少地参考了一些名人的形象 , 由此就可能引发与肖像权相关的纠纷 。 事实上 , 在虚拟人出现前 , 类似的问题就已经出现了 。 比如 , 女星凡娜·怀特(VannaWhite)就曾起诉了三星公司 , 起诉的原因是三星广告中的一个机器人形象酷似自己 。 最终 , 这个官司以怀特胜诉而告终 。 这个案件或许对不少虚拟人的制作者提出了警告——如果他们设计的虚拟人在形象上与某人意外撞脸 , 就可能卷入一场与肖像权相关的官司 。
二是利用虚拟人进行诈骗等刑事犯罪的问题 。 现在的各类AI电话诈骗已经令人防不胜防 , 如果再给这些诈骗加上一个虚拟人的形象 , 那可真就真假莫辨了 。 如何提防类似的问题 , 将会是一个十分重大的挑战 。
三是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 。 在虚拟人的制作中 , 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是很多的:
其一是涉及对名人或已故名人表演的版权问题 。 现在的不少虚拟人 , 都是根据名人或已故名人的形象制作 , 并模仿他们来进行表演的 。 例如 , 不久前在江苏卫视跨年晚会上出现的虚拟人邓丽君 , 就是照着著名歌星邓丽君生前的样貌制作 , 并完全按照邓丽君的表演风格进行演出的 。 由于其形象过于逼真 , 不少观众在观看了表演之后甚至惊呼这简直是让邓丽君复生了 。 这种惟妙惟肖的模仿也牵出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 那就是这个虚拟邓丽君的表演究竟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关于这个问题 , 反对和支持的都有各自的道理 。 反对的人认为 , 虚拟人邓丽君用的是邓丽君的形象 , 声音、表情、动作都是模仿邓丽君的 , 这样又怎么可以称得上是一个独创性的作品呢?即使要保护著作权 , 也应该是保护歌手邓丽君的 。 而支持的人则认为 , 虚拟人的表演本身并不是对歌手表演的简单复刻 , 而是一种再创作 。 尤其是在很多场合下 , 虚拟人还会和真人互动或合作演出 , 这就完全是一种独立的表演了 。 因此 , 对于类似的表演 , 就应该给予相应的版权保护 。 目前 , 尽管支持和反对的双方都各有道理 , 但是法律上依然缺乏一个明确的答案 。
其二是虚拟人IP持有方与虚拟人运营方的版权利益分配问题 。 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的 , 现在的很多虚拟人都是具有IP属性的 , 从某种意义上讲 , 它们的属性十分类似于一些艺人——它们的IP会隶属于某个经纪公司(可能是其制作方 , 也可能不是)旗下 , 并承接各种演出 。 而在这个过程中 , 虚拟人也会和真人一样 , 产生利益的冲突 。 只不过 , 这个时候 , 利益的冲突更多会以一种知识产权纠纷的形式表现出来 , 因为虚拟人IP本身和其演出都是一种知识产权 。
其三是虚拟人制作模板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 。 如前所述 , 随着制作引擎和应用的出现 , 虚拟人制作模板也开始大规模面世 。 有了这些模板 , 使用者只需要在模板基础上进行一些修改就可以生成自己需要的虚拟人形象 。 这种模板化的操作固然给人带来了便利 , 但也产生了可能的知识产权纠纷 , 例如如果制作的虚拟人获利了 , 那么模板的提供者是否可以获得相应报酬?如果是 , 分成比例应该如何确定?这些问题都是有待回答的 。
再次是就业问题 。 既然虚拟人可以代替人完成这么多的工作 , 那么被顶替下来的人不就丢了饭碗了吗?由此就有可能引发广泛的失业 。 对于这个问题 , 现在已经有一些学者开始关注了 。 在我看来 , 这个问题至少在最近几年应该还不会这么严重 。 理由很简单 , 现在的虚拟人在人工智能方面一般都比较弱 , 基本属于有多少人工 , 才有多少智能 。 如前所述 , 它们的各种动作、神态 , 以及与人的互动行为都是由“中之人”在背后操控的 。 由于操控虚拟人非常复杂 , 因此一般来说 , 一个虚拟人背后需要一个“中之人”团队来进行支援 。 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 , 现阶段的虚拟人依然属于经济学意义上的“就业互补技术” , 而非“就业替代技术” 。 至少在最近几年 , 虚拟人的普及更可能是会增加就业 , 而不是减少就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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