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怎么能行?法院总不会不管我银行审批慢这个客观原因吧?抱着这个想法 , 伍女士同意了与范先生走法律途径解决争端 。
二一桩美事变成了闹剧 , 可见世事本就多变 。
事已至此 , 伍女士也只有闭着眼睛奋力一搏了 。 本以为法官能看在客观因素上考虑一下自己的难处 , 可伍女士没想到 , 自己俨然变成了故事中的“冤大头” , 等待她的 , 是那样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结局 。
经过漫长的一审和二审 , 在伍女士的热烈期盼与积极“应战”中 , 她等来了败诉的结局 。
法院判决双方的购房合同于2020年10月7日解除 。 从2020年7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 , 以未还完的245万为本金按照每日万分之2.73元支付给利息损失 。 伍女士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 , 一次性支付完上述费用 。
如未能按期支付 , 则房屋买卖合同自动解除 , 此外 , 法院判决伍女士应该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天内搬离并归还原告范先生夫妻位于黄埔区的这套房子 , 如果逾期 , 需要支付房屋占有费 , 按照1000元一天的标准计算 , 计算至实际归还日为之 。
一千元一天 , 伍女士堪比住宾馆了 。
判决还远不止这些 , 除了需要归还房屋之外 , 伍女士还需要在十天之内一次性偿付范先生夫妻违约金310万元 , 并赔付房屋整修费180万元 , 合计497.3万元 。
这与范俊先生一开始的诉求相符 , 但对于伍女士来说 , 堪称竹篮打水一场空 , 不但房子没买到 , 还要倒贴进去490多万 , 这其中还不包括伍女士自己装修用费 。
不仅如此 , 案件受理费一共46800元 , 这钱一开始由范先生交付 , 判决结果下来后 , 伍女士需要负担46000元 , 原告夫妻负担800元 。
【“悲惨”买房人,房子还没装修完,就要被迫退房赔近500万】这事一经曝光 , 瞬间冲上热搜 。 广大买房“受难者”对伍女士完全感同身受 , 甚至脑补出了范俊先生夫妻俩是专业骗子 , 靠卖房来“套瓷”这种剧本 。
当然 , 这一猜测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 但不得不说 , 伍女士的经历实在太惨 , 这年头在上海寸土寸金的地方能买个房子 , 多少证明她还是有点积蓄的 , 然而这小五百万一赔 , 不说让她“一夜回到解放前” , 肯定也是元气大伤 。
最离谱的是 , 伍女士的此前苦等不来的银行贷款 , 在2020年10月29日尾款贷款额度审批成功 , 但因为银行延误已经导致违约 , 即便这笔钱下来了 , 伍女士依旧买不到房 。
而且 , 随着贷款审批下来 , 伍女士手中虽然没有房 , 但依旧背上了一千多万的贷款 , 即便她可以不用 , 直接偿还付清 , 但提前付清贷款仍旧需要支付大额的违约金 。
之后再次申请贷款时 , 这个记录还会上到银行个人征信中去 , 影响下次的银行贷款 。
可怜天下“买房人” 。
三网友们七嘴八舌的讨论中 , 有关于经验总结的 , 有关于阴谋论的 , 但最能够引起共鸣的 , 当属银行贷款难了 。
近年来 , 几乎大部分买房的人都反映 , 银行贷款的速度明显下来了 , 随着政策的调整 , 一度传出不少银行“停贷”的传闻 。
个人去银行申请贷款 , 从申请 , 到审批 , 到最后放款 , 普遍需要三个多月的时间 。 其中查个人征信 , 查个人银行流水 , 查个人还款能力 , 都需要很长时间 。
其实 , 银行贷款申请需要有明确而且符合政策规定的用途 , 有的人根本不知道有政策限制 , 比如贷款不能炒股、不能投资、不能理财等 , 要提交各种资料 , 如银行流水、工作证明、收入证明、家庭财产、担保人、抵押的资产等 , 在这个时候 , 找到中介帮忙贷款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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