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都是帶薪休假“潛規則”,當心被“套路”了!

  “就因為我簽了《職工自愿放棄年休假申請書》 , 就沒有3倍補償了 。 ”近日 , 麥瓊花拿到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勞動人事仲裁院的敗訴裁決書時 , 才發現被用人單位“套路”了 , 因此拿不到3年未休年假的補償金1.1萬元 。

  工人日報采訪人員調查發現 , 像麥瓊花這樣 , 休年假時被用人單位“套路”的職工不在少數 。

  帶薪年休假為職工法定假期 。 然而 , 采訪人員隨機采訪一些機關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80名職工后發現 , 不休拿不到補償、跨年自動清零、年假被指定或沖抵、跳槽后年假“縮水”等休假“潛規則”不斷 , 讓職工抱怨帶薪休假仍是“紙上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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