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八 )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 , 将中止发行 。
(五)网下限售摇号抽签
网下投资者2022年3月7日(T+2日)缴款后 ,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网下获配投资者进行配号 , 通过摇号抽签确定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 , 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
确定原则如下:
1、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 , 10%(向上取整计算)最终获配账户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具体账户 。 本次摇号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 , 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 , 每一获配对象获配一个编号 , 并于2022年3月8日(T+3日)进行摇号抽签 , 最终摇号确定的具体账户数不低于最终获配户数的10%(向上取整计算) 。
3、摇号未中签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获配股票将可以在上市首日进行交易、开展其他业务 。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2年3月9日(T+4日)刊登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本次网下限售摇号中签结果 。 上述公告一经刊出 , 即视同已向摇中的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 。
八、投资者缴款
(一)战略投资者缴款
2022年2月28日(T-3日)前 , 战略投资者将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2022年3月9日(T+4日)对战略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 , 并出具验资报告 。
(二)网下投资者缴款
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2022年3月7日(T+2日)披露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 资金应于2022年3月7日(T+2日)16:00前到账 。
配售对象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获配股数×发行价×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 , 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 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 , 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 , 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 , 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2022年3月9日(T+4日)对网下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 , 并出具验资报告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2年3月9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 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
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获得初步配售后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以及存在其他违反《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行为的网下投资者 , 将被视为违规并应承担违规责任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把违规情况及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
(三)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 , 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2年3月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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