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有产权的地下车位能办证了!你买的车位有产权吗?(11)

(二)配建地下停车位已取得《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或者《商品房权属证明书》的 , 业主向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关交易监管手续后 , 可按照前款规定办理配建地下停车位不动产登记和完善转让手续 。

(三)配建地下停车位《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房屋管理部门备案但尚未取得《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或者《商品房权属证明书》的 , 或者配建地下停车位未办理预售许可或者现售备案手续的 , 可以参照本意见第二条的规定 , 由开发建设单位补办配建地下停车场规划、供地手续 , 办理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和配建地下停车位的不动产首次登记后 , 再向业主进行转让 , 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交易监管手续和不动产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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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人防停车位按照人民防空工程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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