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条!新增按个人补偿,广州最新城市更新实施细则公布(16)

(二十七)已批准完善历史用地征收手续的用地 , 凭改造方案批复申办规划、国土等后续报建审批手续 , 参照本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政策的规定办理 。

已批准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用地 , 在改造前需按规定抵扣或预支村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 , 纳入旧村全面改造的除外 。

九、其他

(二十八)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有效期5年 。 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在本细则印发前已通过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或原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等审议且仍在有效期内的 , 按实施方案批准时的政策执行;已过有效期的 , 按程序重新报批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9年4月18日印发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