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条!新增按个人补偿,广州最新城市更新实施细则公布(13)

(二十)城市更新改造应结合城市发展战略规划 , 多采用微改造方式 , 突出地方特色 , 注重文化传承、根脉延续 , 注重人居环境改善 , 精细化推进城市更新 。 旧村微改造应注重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保护 , 提升人居环境 ,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 旧城镇微改造应注重消除居住安全隐患 , 完善生活设施 , 实现老城区品质和功能提升;对历史文化街区和优秀历史文化建筑 , 严格按照“修旧如旧、建新如故”的原则进行保护性整治更新 。 旧厂微改造应注重产业转型升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 充分调动土地权利人的积极性 , 鼓励金融、文化教育、养老、体育等现代产业及总部经济发展 , 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 。

七、加大城市更新项目支持力度

(二十一)推动事权下放 , 将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的审定权按程序委托各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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