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条!新增按个人补偿,广州最新城市更新实施细则公布(15)

(二十五)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缴交土地出让金可分期缴纳 , 首次缴交比例不低于30% , 余款1年内缴清 。

八、加快完善历史用地手续

(二十六)加快推进“工改工”和“工改商”等完善历史用地征收手续工作 。 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和完善历史用地征收手续后的“工改工”用地 , 涉及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的 , 按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时同地段工业用途市场评估价的40%缴交土地出让金 , “工改商”等用地按本细则第(九)条的规定缴交土地出让金 。 涉及移交公益性用地的 , 按本细则第(十五)、(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

完善历史用地征收手续后的“工改商品住宅”或“工改其他公共设施”等用地(旧村改造的除外) , 由政府按国有土地上旧厂改造政策收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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