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房价”之后,“稳房租”来了!( 七 )
关于前者 , 早已有法可依 。 1986年 , 我国就已出台《房产税暂行条例》 , 其中明确 ,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 而“非经营用的房地产”则在豁免之列 。
这正是自住不必纳税、租房需要缴纳房产税的来源 。
当然 , 在实践中 , 各地为执行之便 , 均以综合税率计征 。 过去综合税率并不低 , 不过今年2月 , 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同时对租赁降税:
北京从5%降到2.5% , 上海则统一为3.5% , 广州则是从4%降到2% , 深圳从4.5%降低到2.25% 。
即便降税了 , 这笔费用对于房东也不是小数字 。 一旦追溯以往 , 想必更为可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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