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三 )


第二十条 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施工质量验收依据国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或地标及相关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
(一)检验批验收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专职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材料员、取样员、班组长等进行验收,由工号技术员负责人填写,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检查员、施工班组长分别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中签字 。项目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检验批质量等级,核定“合格”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
(二)分项工程验收
1.分项工程验收在所有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各分项工程的施工班组必须在分项工程完工后或中间交工验收前进行自检、互检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进行交工前的检查,同时由专业施工员负责组织进行技术复核并做好记录 。
2.对分项工程观感或使用功能等方面容易出现的质量通病和遗留问题,尤其各工种、分包队伍之间的工序交叉可能发生建筑成品损坏的部位,必须通过自检、互检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确保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通过 。
3.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专职质量检查员、工号技术负责人、施工班组长进行分项质量等级评定,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定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核定 “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验收,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
(三)分部工程验收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在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号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资料员整理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符合要求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并填写有关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书面报监理(建设)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时,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业质量检查员、分包单位负责人、分包技术负责人参加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主要分部工程在内部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建设)单位,还应有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和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各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1.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是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验收 。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项目应先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中的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安全和功能检验、观感质量检查资料应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质量部门、技术部门、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等参加检查验收,各责任人签字确认 。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在施工项目自行组织验收合格后,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向建设(监理)单位提交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申请 。在建设(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申请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验收完成后,参加验收的各方责任人对验收报告的验证结果签字确认 。
3.有总承包的项目,整个项目或单项工程的质量评定由总承包商项目部向监理、业主报送“工程验收申请报告”,业主收到“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后,应由业主负责人组织监理、总承包商(包括设计)、施工分包商等单位施工、质量负责人进行整个项目或单项工程验收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同时,总承包商项目施工经理会同业主、监理和地方质量监督部门的代表对整个项目或单项工程的质量进行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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