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丽华对这个现状不满意 。 在他看来 , 众包骑手与公司之间不应该被认定为只有民事责任关系 。 “从经济上来说 , 他们对公司有极大的依赖性 , 很多人可能只为某一个平台工作 , 工作时间也不比专送骑手少 。 但在发生劳资纠纷或意外事故时 , 他们的权益却很难得到维护 。 ”
采访人员采访的一名众包骑手说 , 众包这种形式看似自由 , 实际却通过工资计算规则变相迫使自己高强度劳动 。 他介绍 , 平台会不定期推出“激励计划” , 如果每天或每月只送少量单 , 每单的收入很低 , 如果能完成计划所要求的单量 , 每单的收入会大幅提升 。 但要达到要求 , 工作时间可能和专送差不多 , 而且“好单”(即容易送、收入高的单——采访人员注)往往会优先派给专送骑手 。
参与调研的致诚研究员徐淼告诉采访人员 , 很多骑手在事实上是完全依赖该平台获得收入的 , 工作时间甚至超过了劳动法“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规定 。
她在调研中还发现 , 近年来 , 美团和饿了么分别推出了“乐跑”和“优选”模式 , 前者对骑手每日完成单量、工作时间等设置了比普通众包更加严苛的标准 。 “他们的劳动状态接近专送骑手 。 外卖平台某种程度上是在试探劳动关系的边界 。 ”
曾在致诚工作多年的律师时福茂也对现状不满 , 平台利用外包达到了去劳动关系化的目的 , 外包企业还可能存在中间盘剥骑手利益的行为 。 但他认为 , 众包骑手与公司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也不合适 , “至少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 , 它不完全符合认定劳动关系所需要的条件 。 这种用工形式也确实与标准的、传统的劳动关系不同 。 我们需要看到立法的进程 , 我国的劳动法出台于1994年 , 当时的工作基本都是在工厂里、车间里 , 也没有手机和互联网 。 但随着时代的发展 , 立法需要及时跟上 , 与时俱进 。 ”
为了应对这种“既不完全符合传统劳动关系的认定、又不是平等主体民事关系”的用工模式 , 2021年7月16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 , 提出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概念 , 尝试赋予其部分劳动者基本权利 , 如最低工资标准、职业安全、休息权、社会保险等 。 但是 , 这种关系如何界定 , 具体享受怎样的权利 , 仍需进一步解释和说明 。
在邵新银的故事被报道后 , 致诚接到了多起类似的案子 , 还有很多人前来咨询 。 有人一瘸一拐地来 , 说自己没拿到补偿 , 也有人拿不到工资没法儿回家过年 。 佟丽华常常想起10年前的那个春节 , 一个农民工在他面前接起了老婆的电话 , 那头的女人高声说 , “要不回钱你就死在外面吧 。 ”
在他心中 , 农民工是一群文化程度相对低的弱势群体 , 他们也是最需要法律“急诊”“专科”服务的 。 虽然那些被欠的薪水可能还没有打官司的成本高 , 但他仍然要打 , “他们在钱里融入了感情 , 那不仅是经济利益 , 更是尊严 , 是正义 。 ”
针对骑手问题 , 佟丽华希望立法机关尽快制定法律法规 , 适应新时代的新问题 。 他和同事也撰写了《外卖平台用工模式法律研究报告》 。
法律的补丁该打就要打
邵新银们面临的困境到底新在哪里?
在时福茂看来 , 层层分包不是新问题 , 从上世纪90年代末起 , 很多工厂里的工人就被层层分包 , 各类企业也使用外包人员 , 这个现象仍大规模存在于各行各业;灵活用工也不是新问题 , 过去也有很多自由职业者 。 但当外包的模式碰上了新业态、新平台模式的时候 , 新问题就出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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