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采访人员 余胜良
昨日 , 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发布消息 , 分别对两位头部网络主播因逃税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2767.25万元 。
两位网络主播的逃税手法相似 , 均是通过设立个人独资公司 , 虚构业务 , 将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 , 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 。
这种行为的本质是税目转移 , 以营业税等低税种代替薪酬高税种 , 属于逃税行为 。 个人工资劳务所得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税率最高可达45% , 而经营个人工作室税率最高只有35% , 企业所得税一般为25% 。 并且成立企业 , 还可以有很多扣除项 , 通过各种方式增加营业成本 , 最终只需缴纳少量税 , 甚至不纳税 。
此前 , 这种方式很容易被一些高收入群体利用 , 甚至成为为高收入群体设计的“避税”方案 。
普通人很难想到什么办法避税 , 多数依靠薪资维生者在领到工资的同时就已扣除了个税 , 而高收入者年收入超过96万元的部分 , 适用45%税率 , 这让高收入者很有动力“避税” , 因为“避税”成果非常显著 。 以上述两位网络主播为例 , 2019年至2020年间 , 就分别“避税”3000多万元和1000多万元 。
在高收入群体中 , 如果受雇单位简单 , 收入明确 , 很难逃税成功 。 但还有很大一部分并不透明 , 比如网络主播这样的新兴经济从业者 , 他们一般会和多个主体打交道 。 相关报告显示 , 2020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达1.2万亿元 , 主播从业人数已经超过120万人 。 这其中 , 带货主播的收入主要由佣金和坑位费构成 , 这是最近才兴起的模式;游戏主播、秀场主播等存在已久 , 主要靠打赏收入 。 网络主播头部人员收入颇丰 , 今年10月份郑州金水区税务局清缴了一个网络主播2020年欠税 , 金额达到635万元 。
最近两年 , 政府从严规范高收入者纳税 , 从范冰冰到郑爽 , 众人已经见识了影视明星的吸金能力 , 也见识了他们的逃税手段 , 比如通过阴阳合同等方式减少需纳税收入 。 影视明星一度建立很多个人工作室 , 成立很多个人公司 , 后来影视行业大整顿 , 明星们又注销了公司 。 直播行业有步其后尘的趋势 。
杭州税务部门是在开展规范文娱领域税收秩序工作中 , 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上述两位网络主播逃税 。 这说明现有稽查手段日益先进 , 可以快速发现问题 。
【媒体评论:莫把逃税当避税 老老实实做表率】我国新个税法2019年实施 , 其调整方向是为中低收入者减轻税负 , 调节高收入阶层 。 高收入多纳税乃是全球通用准则 , 能力强者为国家多做贡献 , 这也是公民职责所在 。 高收入者从万千人中脱颖而出 , 都是某个方面的佼佼者 , 老老实实缴税 , 在纳税上也应做出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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