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养狗令”:违规受罚两次以上纳入严重失信名单( 六 )
在满足业主的需要后 , 将车位、车库出租给业主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 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1年 。
新修订的《条例》明确 , 出租的车位、车库应当向全体业主公示 , 租赁合同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备案 , 业主及业主委员会有权查询 。 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承租尚未出售、出租的车位、车库的 , 建设单位应当出租 。
为保证业主合法权益 , 新修订的《条例》规定 ,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 其设置、分配、管理、收费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 。
新修订的《条例》还规定 , 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 , 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 不得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