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勞動者處于過勞狀態 對休假權益普遍缺乏了解( 十 )

  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 ,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 , 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 第四十條規定 , 用人單位在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 第四十三條強調 ,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

  對此 ,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金英杰說:“勞動者的休息權 , 是勞動法賦予勞動者的基本權利 , 有勞動就要有休息 , 勞動者的休息權主要體現在八小時之外 。 如果勞動者加班 , 那就要有加班費或者給予員工補休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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