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指南:夫妻貸款買房須知( 六 )
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 , 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 , 到底是共同共有 , 還是按份共有 , 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 , 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 , 因此 , 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 。 但如果無法到場 , 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托手續 , 并將相關事宜交代清 。
巧用主貸人可降低還貸風險
在簽訂住房貸款合同的時候 , 銀行都要求貸款人購買一項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 , 這項綜合保險涵蓋了兩個方面 , 一是財產損失保險 , 當抵押的房產出現規定范圍內的財產損失 , 例如火災、暴風雨、坍塌等 , 保險公司將承擔財產的損失;還有一項就是還貸保證責任險 。
但是 , 仔細查看保險條款 , 我們可以看到 , 還貸保證責任險只保障“主貸人”發生意外或是傷殘的情況 。 要是貸款人發生意外導致死亡或是傷殘的時候 , 保險公司也將承擔剩余的還貸責任 。 所以在選擇主貸方的時候一定要選擇家里的頂梁柱為主貸方 , 這樣在住房放遭遇意外時 , 可由保險公司承擔剩余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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