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税改新政来了!


跨境电商税改新政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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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税改新政来了!】近日做跨境电商的BOSS朋友圈一定被各类税改分析、预测塞爆了, 那么再次疯传的新税改可信度有多少?延伸含义是什么?企业该如何应对调整?我们与各方(海关、卖家及相关机构)沟通求证, 发现市场上有一些解读还太过片面和“一叶障目”, 故综合考证多方专家前辈观点写了此篇分享给大家 。
新税改可信度及政策
跨境电商税改新政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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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图的讯息得到了各方的确认, 未来90%会按照这个方案实行, 即:
? 对跨境进口电商保税模式的订单限制:个人单笔交易限额2000元, 个人年度交易额限值为20000元 。
? 对于走跨境进口电商保税模式的税率计算:在限值以内, 关税税率暂设为0%, 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 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超过限制的部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征税 。 单个不可分割商品价值超过2000元限额的, 按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全额征税 。
另外, 对于这个版本“是否会在4月8日全国统一发布?先由广州海关开展试运行?”尚未得到各方确认 。 所幸政策方案已经得到答复, 下面我就这短短的100多字确认内容和从各相关部门获取的信息整合为大家做下梳理与预测 。
新税改政策解读
“个人单笔交易限额2000元, 个人年度交易额限值为20000元 。 单个不可分割商品价值超过2000元限额的, 按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全额征税 。 ”
? 和原来适用行邮税的跨境电商保税限额相比, 单笔交易额从1000提升到2000, 同时对比之前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价值超过1000元限额的可按个人物品征税”, 未来1000~2000元之间(特别是目前行邮税率高, 价格相对较高但低于2000元的产品更具有优势, 例如化妆品)的商品将更具价格优势, 限额的提高表明了国家在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吸引境外消费回流反推刺激国内的“供给侧改革” 。
? 对个人单笔交易限额和个人年度交易额的限值也验证了年前我们之前的猜想——以后各服务平台、监管机构标准一定会统一, 使用同一套系统或打通各试点城市的海关系统 。 因为基于现实考虑, 做跨境进口电商的企业都知道, 由于目前各试点城市海关系统并没有实现相互对接, 且各个城市海关对交易额的限制程度各有不同, 这也是我们做跨境电商需要挑选试点城市、挑选保税仓的原因之一 。
“在限值以内, 关税税率暂设为0%, 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 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超过限制的部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征税 。 ”
1、 分解解读可为:
单次交易限值内, 暂免关税, 按增值税的70%征收, 部分产品按品类还需要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征税标准也是在一般贸易基础上减免30%, 例如化妆品一般贸易消费税率为30%,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消费税率标准即为21%(30%*70%) 。
2、 关于新税改政策, 其实去年“统一11.9%”已经被认为是跨境进口圈公开的秘密了, 现在具体到“(增值税+消费税)*70%”, 其实是更切合现行税制的调整, 这也要求做跨境进口电商的企业理清增值税、消费税各自适用的品类和税额, 演算成跨境进口电商的税率 。 比如:目前国家对“避孕药品和用具”是免征增值税的, 此品类也不需要征收消费税, 虽然现在是以10%行邮税征收, 但新政实施后做跨境电商报关应该是?看来冈本、杜蕾斯要再次火一把~~
3、 该税收政策适用于保税备货模式可确定, 集货模式与直邮模式是否也用该政策不确定, 直邮模式目前发布的消息为会继续沿用行邮税率及50元免征额度 。 意味着, 同个进口商品入关将以三种形式:个人物品(行邮税)、跨境电商(新税改)和一般贸易(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 其针对中个人物品的行邮税以境外直邮方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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