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条!新增按个人补偿,广州最新城市更新实施细则公布( 八 )

(六)对采用自主改造、与有关单位合作改造的旧村 , 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由其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公开选择的市场主体成立的合作公司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公开选择的合作主体约定作为开发建设单位的一方作为改造主体 , 参照本细则第(五)条的规定实施收购补偿 。 收购价由改造主体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 , 报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研究后确定 。 村集体经济组织需按规定将改造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全部申请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

(七)旧村全面改造项目中的复建安置房可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 , 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

(八)规范旧村全面改造引入合作企业招商工作 。 经区城市更新部门审查符合政策的 ,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区“三资”平台招商 , 确定合作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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