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非法裁员无任何赔偿,让签自动离职,但又不给出书面文书,我应该收集什么证据?( 四 )


1、因为公司已经拖欠你两个月的工资,你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主动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公司提出经济补偿;
2、保留好你向公司提交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及提交日期,一个月之内该上班就上班,该工作就工作,期满一个月后则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3、如果公司再威胁你,做好录音,保留录音证据后可以马上通知公司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公司申请经济补偿;
4、在完成以上内容,公司仍不愿协商的前提下,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5、仲裁结果可想而知,公司必输,如果公司拒不执行仲裁结果,则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除非公司不想开了,否则法院都是可以执行的 。
回答你的问题之前,先梳理一下你的诉求:支付拖欠的2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减员 。支付拖欠的2个月工资这一项非常容易做到,你在劳动仲裁申请书上直接将这项诉求写上就可以 。提供证据:银行工资流水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裁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N 。你已经工作8年,可以获得8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8000元 。但是,公司只是口头上这样通知,你非常难举证 。转换一个思路:公司拖欠你2个月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也是N 。同样可以获得28000元的经济补偿 。举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更容易一点 。操作流程如下:1、通过EMS向公司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一项不能少 。通知书上著名被迫解除的理由就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提起劳动仲裁 。提交证据:1、《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原件2、发送EMS的回执3、快件送达的记录(邮局打印盖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减员员工离职,用人单位必须给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如果不出具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给你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你的损失 。仲裁期间能和解的话,尽量和解 。否则,用人单位拖到一审、二审也非常的耗费时间、精力 。
这一项非常容易做到,你在劳动仲裁申请书上直接将这项诉求写上就可以 。
提供证据:银行工资流水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裁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N 。你已经工作8年,可以获得8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8000元 。
但是,公司只是口头上这样通知,你非常难举证 。
转换一个思路:公司拖欠你2个月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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