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非法裁员无任何赔偿,让签自动离职,但又不给出书面文书,我应该收集什么证据?( 五 )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也是N 。同样可以获得28000元的经济补偿 。
举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更容易一点 。
操作流程如下:
1、通过EMS向公司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一项不能少 。通知书上著名被迫解除的理由就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2、提起劳动仲裁 。
提交证据:
1、《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原件
2、发送EMS的回执
3、快件送达的记录(邮局打印盖章)
员工离职,用人单位必须给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如果不出具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给你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你的损失 。
仲裁期间能和解的话,尽量和解 。否则,用人单位拖到一审、二审也非常的耗费时间、精力 。
1、是绝对不能主动辞职 。2、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企业既然辞退你就一定会作出相应的行为,你要收集这方面的证据还是有很多方法的可以做到的 。
首先自动离职别签,然后和企业协商,同事向企业老板或者人力取证证明企业让员工离职,这类证据包括录音,企业内部公告,微信聊天记录等,如果没有这些证据也没有关系,直接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在仲裁企业要证明裁员合法,不属于违法解除或者和劳动者写上解除 。
很简单,不签字,等对方找你!
不签字,正常打卡上班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合法凭证,其合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重要文书 。
它的理由是:
一、单位在末遇受到政府特殊因素和生产经营亏损,并末破产倒闭的前提下,单位是没有任何理由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
二、劳动者自动离职,那要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报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正式履行文字依据,经双方签字后方能认可 。
三、经双方认可后,单位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要向劳动者,发出一式多份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送达告知劳动者本人,并报送所在地劳动社保机构一份存档备查 。
四、劳动关系解除后,依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上的补偿 。
以上就是单位要解除劳动者劳动关系,双方应履行的必要程序和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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