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还是准假 电子考勤说了能算吗?( 八 )

  电子证据合理利用才有效

  “只要能够形成证据链 , 法院会采纳使用电子数据 。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表示 , 单纯只有几条微信聊天记录、一条请假短信不足以证明事实 , 还得有其他证据辅证 。 比如按照微信指示所进行的银行转账记录 , 外出跑业务的微信运动轨迹 , 朋友圈里工作时间的认证照等都可以相互佐证 。

  目前 , 我国对于电子数据的相关证据规则至今未出台详细的规定 , 导致司法实践中对电子数据的认定存在实际操作人身份难以确定、司法鉴定的依赖度较高、何为电子数据原件难以确定等难点 。

  “只有我们的立法越来越完善 , 我们才能真正享受到科技带来的便利 。 ”郑虹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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