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塌桥事故追问:卸不下的重 货车不超载就亏本?( 三 )

  2004年 , 经国务院批准 , 由原交通部牵头、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安监局参加的全国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 , 联合下发了《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 正式启动全国治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 各省(区、市)也相应成了治超工作领导机构 , 把治超工作列入政府重点工作范围 。

  按照那次行动的要求 , 各级交通、公安部门依法设置固定或临时检查站点 , 选择、配备必要的称重设备、卸载机具和卸载场地 , 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 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卸载 。

  那时 , 李红伟还在跑去湖北的短途运输 。 “交通部门在那条路设立超限检测站 , 我们只能把车停下 , 等超限站下班的时间再过 。 后来车一多了 , 他们也意识到了问题 , 就不下班了 , 开始倒班了 。 就只能试着找‘黄牛’疏通关系 , 被抓住了就认倒霉 。 ”

  “这次联合治超 , 很难执行得彻底 。 ”常年为货车司机提供法律帮助的河南省西峡县货车司机王金伍告诉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采访人员 , 很多地方并没有严格落实卸载货物的要求 , 交了罚款就继续上路 。 “不卸货就有机可乘 , 一车货超载 , 车主能赚3000元 , 哪怕交1000元罚款 , 还能赚2000元 , 下次还超 。

  从200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中似乎可见一斑:“目前超限超载车辆数量依然较大 , 暴力抗法、野蛮闯关事件时有发生 , 个别地方工作出现松懈 , 超限超载有所反弹 , 治理超限超载的长效机制亟待建立和完善 。 ”

  在王金伍看来 ,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 , 各部门在上路执法时多各自为政 , 治理超限超载实际效果趋于散乱 , “以罚代管”的情形也时有发生 。

  2013年11月 , 王金伍接到河南永城货车车主刘怀洲的短信求助 。 经了解得知 , 刘怀洲兄妹向河南永城的运政部门缴纳超限罚款的“年票”——路政部门每月收取3000元 , 允许他们超限行驶 , 有效期限内不用再交罚款 。

  2013年11月14日 , 刘怀洲的妹妹刘温丽出示“罚款月票”和“罚款年票”后 , 货车未像往常一样放行 , 被要求再花钱“打点” 。 她一气之下当场喝下农药自杀 , 后经医院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

  王金伍收集了相关证据 , 十几天后 , 该事件被媒体报道 , 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

  “这是一起典型的‘公路三乱’(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行为——采访人员注)事件 , 反映出交通运输管理中‘以罚代管’体制机制的弊端和官僚主义作风的顽固 。 ”时任河南省副省长的赵建才这样总结 。 次年 , 永城市公路局流动治超大队7名执法人员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永城市政府及交通系统16名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也被分别给予撤职、降级、记过等处分 。

  赵建才分析说 , 只罚款不卸载 , 先罚款后上路 , 以及不规范使用票据等个别现象 , 表明违法车主和执法人员存在一种违规违法的利益关系 , 无形中降低了行政处罚标准 , 超载和罚款双向受利益驱动 , 一方愿意多拉货 , 一方愿意多罚款 , 罚款成本又加剧超载 。 其结果可能越治越超 , 陷入恶性循环 。

  王金伍介绍 , 随着近年来反腐和执法监督的加强 , 执法人员当面收钱的情况少了 , 而“黄牛”向货车司机收钱的情况多了起来 。 “比如超限 , 根据公路法是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 但有的地方通过‘黄牛’就可以把这笔钱降到几千元甚至几百元 , 进了私人的腰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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