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设计基本要求 教学目标设计的依据( 三 )


5. 综合(synthesis);6. 评价(evaluation) 。其对应的问题分别是认知性问题、理解性问题、应用性问题、分析性问题、综合性问题、评价性问题 。因此 , 教师在设计教学目标及教学任务时应该坚持从易到难、分层设计的原则 , 把握学生认知规律 , 科学系统建构 。
(二)遵循彼得·德鲁克的SMART原则
彼得·德鲁克(1954)在其名著《管理实践》中提出目标设计的“SMART”原则 , 自问世以来在学界得到广泛推崇和运用 。“SMART”由S、M、A、R、T五个字母组成 , 分别对应英语单词specific , measurable , attainable , relevant , time-bound(转引自吴燕 , 2008) 。英语教学目标设定同样必须遵循SMART原则:1. 目标必须是具体的(specific);2. 目标必须是可测量的(measurable);3. 目标必须是可达成的(attainable);4. 目标必须和其他目标具有相关性(relevant);5. 目标必须具有明确的截止期限(time-bound) 。
(三)遵循语言工具性和人文性相结合的原则
《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标(2011年版)》)指出 , 英语教学是工具性与人文性相结合的课程(教育部 , 2012) 。语言是交流的工具、学习的工具、思维的工具 。英语课程的工具性体现在英语是国际交往和文化科技交流的重要工具 , 是学生学习语言知识、了解世界文化的工具 , 是发展学生思维能力、训练思维方式的工具 。英语教学要体现人文性 , 应设立“多元目标” , 即“语言交流(communication goals)”“认知思维(cognition & thinking goals)”和“社会文化(social-cultural goals)”三个目标 。就人文性而言 , 作为基础教育的英语课程应凸显以人为本、素质教育的理念精神 。

教学目标设计基本要求 教学目标设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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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学目标表述的原理
Smith和Ragan(转引自庞维国 等 , 2008)指出 , “具体学习目标是对学习者完成部分教学后应该掌握的东西的陈述” 。经过学习后 , 学习者能够“做什么”必须是可观察、可测量的 , 这样不仅让他们知道他们学的是什么 , 而且教师、学生和家长能够评估他们的学习效果 。加涅(2007)提出了“五成分教学目标 , 即情境、习得性能、对象、行动、工具和限制” 。Mager(1984 , 转引自夏雪梅 , 2012)提出的教学目标陈述的ABCD方法更加简洁 。主要内容如下:
(1)行为对象(Audience):目标指向学生通过学习之后的预期结果 , 不是教师的教学行为或教学活动 。所论行为主体必须是学生 , 而不是教师 。因此 , 表述要以学生的学习所得为对象 , 而不能以教学行为为对象 , 如不能是“培养”“激发”“训练”等 。
(2)行为动词(Behavior):对最终目标的陈述是为了方便此后对行为的评价 , 行为动词要尽可能具体、清晰 , 可观察和测量 , 避免抽象概括的表述 , 如“理解”“明白”“掌握”“学会”等 , 否则无法判断教学的正确方向 。
(3)行为条件(Condition):学生完成所提行为的条件是什么、有什么规则和限制 。有时候要将教学目标清晰地表述出来仅靠行为动词还不够 , 需要增加一些限制条件 , 诸如对学习情境、工具、时间、空间等的规定 。
(4)表现程度(Degree):学习后学生将可能产生不同的表现 , 做到什么程度才可以说学习者已经达到了目标 , 针对不同的学生 , 在质、性、量、时等方面表现程度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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