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都是帶薪休假“潛規則”,當心被“套路”了!( 七 )

  “人在屋檐下 , 不得不低頭 。 ”這是遼寧百聯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孟宇平接待職工維權咨詢時聽職工說的最多的一句話 。

  根據遼寧省人社廳統計 , 2018年遼寧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92.5元 。 也就是說5天的年假補償還不到1900元 。 采訪中 , 采訪人員發現不少職工認為補償太少 , 僅因此一項維權成本過高 。 多數職工是在離職出現勞動糾紛后才同時申請年假權益的 。

  按規定 , 不安排休年假又不支付補償的用人單位 ,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 , 用人單位應向職工加付賠償金 。

  “實際上 , 由于相關部門監管難 , 只有職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 用人單位才會受到處罰 , 可這處罰力度太輕了 , 幾乎算得上違法‘零成本’ 。 ”王金海如是說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