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新规详解( 二 )


进口食品中文标签问题一直都困扰着进口食品业态 。 线下的进口食品这些年的治理已经相对成熟, 目前问题集中区域就是跨境食品电商的中文标签问题 。 从国外案例来看, 职业打假人会拿着这个去食药部门投诉举报, 进行打假 。 打假的理由就是没有中文标签 。 如果食药部门不受理, 他们可能去法院告食药部门不作为 。
所以, 进口食品尤其是跨境食品电商的中文标签问题也成为政府治理的一道坎 。 现在各地的司法判例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 一种观点认为, 跨境食品电商不属于进口食品 。 典型案例如:2015年5月, 熊某在某跨境电商公司的实体店处购买了荷兰某品牌的奶粉9罐, 后发现所有产品包装均无中文标签说明 。 熊某以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的不得进口, 要求电商退回购买奶粉货款1887元, 并十倍赔偿18870元 。 法院判熊某败诉 。 而早前在苏州曾有一起跨境电商的案例, 法院则直接支持了产品无中文标识十倍赔偿 。
笔者认为, 细则最大的一个亮点在于, 创设性地引入电子标签来满足新法对中文标签规定, 这其实也是笔者一直觉得值得呼吁试点的措施 。 细则提到, 除食用、保存有特殊要求或含有过敏原的食品需随附纸质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 经营企业可采用电子标签或者纸质标签, 两种方式应当供消费者在填写订单时选择 。 当然, 考虑到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性, 网购保税进口此类产品做了特殊化处理, 必须随附中文标签, 且中文标签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 不得在境内加贴 。 欧盟食品电商是电子标签和纸质标签都要有, 我们有选择性地进行二选一, 还是符合中国电商的实际情况的 。 这个很赞 。 既符合业态创新的需要, 又达到了新《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 也符合克强总理年初提到互联网+行动计划之精神 。
【跨境电商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新规详解】当然, 具体这个电子标签如何来实现, 电子标签承载的具体信息以及随之而来电子标签本身的监管等衍生性问题, 还需要监管部门和企业双向智慧来深入演绎 。
(本文作者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博士后, 南澳大利亚大学法学博士 。 本文仅代表作者的观点, 不代表其所在机构的意见 。 本研究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2015M570990] 。 )
附网购保税模式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网购保税模式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保障进口食品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国质检通〔2015〕202号)等规范性文件要求, 制定本细则 。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网购保税模式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以下简称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经营和安全监督管理 。
网购保税进口是指无论进境时是否生成消费者订单, 货物以跨境电子商务形式申报进口, 入境时未按消费者订单形成独立包装, 货物整批运至特殊监管区集中存放, 跨境电商经营者按消费者订单形成独立包装后发往国内消费者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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