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勾地”制度的前世今生( 七 )
通过该模式勾地 , 对勾地意向者来说 , 可以确保拿地的成本把控 , 并且可以保障产业园区快速地进入运营状态 。
对政府来说 , 一方面可以设定意向勾地者必须达到引入某一特定类型和数量的企业(如高新企业、金融机构或世界500强企业)的要求;
另一方面 , 随着产业园区的逐步发展成熟、入园企业数量以及投资额的不断增加 , 政府可以零成本、零投入地实现财政收入以及区域生产总值的双重提升 , 在促进地方就业和民生建设的同时 , 还能突出地方政府的政绩 。
采用这一模式的代表企业是华夏幸福 。
2. 文化旅游产业+地产
该一般需要以具备文化旅游资源为基础 , 意向勾地者与该文化旅游资源所在地政府达成协议 , 打造出具有独特人文内涵和建筑风貌的文化旅游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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