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 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治理结构 , 确保股东权利能够得以充分行使;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 科学、高效地进行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 , 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
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 尽早实现预期收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 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 , 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 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 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 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 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 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 , 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
3、加强技术研发 , 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持续以技术创新和对客户需求深度挖掘的双轮驱动模式加强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 , 充分利用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 , 继续加大研发投入 , 进一步改善研发条件 , 完善技术创新的相关制度 , 加强对创新人才的激励机制 , 充实研发团队 , 强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的长效合作机制 , 继续巩固行业领先优势 , 创造技术护城河 , 推动新产品迭代 , 提升对产业发展的引领能力 , 为公司增强核心竞争力、保持技术先进性提供必要的保障 。
4、严格执行现金分红 , 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章制度 , 并在《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中明确了分红规划 。 本次发行完成后 , 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内容 , 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 ,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 , 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 , 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 不侵占公司利益 , 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 , 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 , 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 , 本公司/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 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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