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有产权的地下车位能办证了!你买的车位有产权吗?( 六 )
3.根据规划设计条件(补充件—地下) , 开发建设单位申请完善配建地下停车场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手续 , 补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手续 , 其中 , 配建地下停车场的土地用途结合地上主导用途确定为“配建停车场(地上主导用途)” 。 出让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政府土地收益 , 按照我市公共停车场项目土地收益政策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相关规定确定的标准核收 , 原则上不得低于工业用地评估地价的6% 。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不超过50年 。
4.开发建设单位根据供地结果 , 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配建地下停车场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 , 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
5.对开发建设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及规划条件核实 , 应当将其地下空间的用地范围、建筑面积、起止深度、功能用途和配建地下停车场的空间范围、建筑面积及停车位数量、位置、分布等情况纳入验收、核实范围 , 并进行实地核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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