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结果:同意3票 , 弃权0票 , 反对0票 。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股份质押的担保方式 ,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将其合法拥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作为质押资产进行质押担保 。 担保范围为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债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 , 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 , 以保障本次可转债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
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或者购买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即视同认可并接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 , 授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质权人代理人代为行使担保权益 。
表决结果:同意3票 , 弃权0票 , 反对0票 。
(十九)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 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
表决结果:同意3票 , 弃权0票 , 反对0票 。
(二十)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公司聘请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 双方将就受托管理相关事宜签订受托管理协议 。
表决结果:同意3票 , 弃权0票 , 反对0票 。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
表决结果:同意3票 , 弃权0票 , 反对0票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 , 公司编制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
表决结果:同意3票 , 弃权0票 , 反对0票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编号:2021-026) 。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 公司编制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3票 , 弃权0票 , 反对0票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1-024) 。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 , 根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公司编制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3票 , 弃权0票 , 反对0票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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